中新網(wǎng)2月7日電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貴州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再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李再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qū)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違規(guī)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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