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網絡霸權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洞察】
作者:董 彪(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
數字化時代,網絡空間的競爭和博弈成為各國關注的焦點,網絡空間國際秩序處于形成之中。與此同時,以美國為首的個別西方國家,將網絡技術優(yōu)勢轉化為網絡空間全球治理權力優(yōu)勢,大搞網絡霸凌,強化網絡威懾,踐踏國際規(guī)則,嚴重破壞網絡空間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危害國際互聯網產業(yè)供應鏈安全。反對網絡霸權主義,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的必由之路。
網絡霸權是破壞網絡空間生態(tài)的毒瘤
2021年12月,美國在所謂“領導人民主峰會”上提議成立“未來互聯網聯盟”,推行美國標準主導的網絡準入和排他規(guī)則。這一無關國際公義和全球民主的行為,是以美國利益最大化為中心的霸權主義在網絡空間的延伸。事實上,美國以聯盟方式,在網絡空間推行霸權主義早已不是新鮮事。2019年9月,美國聯合其他26個國家針對中國和俄羅斯發(fā)表《關于在網絡空間促進負責任的國家行為的聯合聲明》,聲稱要讓“背道而行”的國家在網絡空間承擔不利后果;2020年8月,美國開展所謂“清潔網絡計劃”,試圖在電信設備、移動通訊、數字平臺和云存儲方面“去中國化”;2021年7月,美國聯合日本、歐盟、英國和加拿大發(fā)表所謂聲明,無端指責中國雇傭黑客對美國企業(yè)進行網絡攻擊……回顧這些“黑歷史”,不難發(fā)現,網絡霸權主義往往披著“民主”“自由”“安全”等外衣,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反對網絡霸權,必須識破其本質、目標、慣用伎倆、表現形式和危害。
網絡霸權主義的本質是數字殖民主義,目標是實現霸權國家及聯盟的利益最大化。網絡霸權主義者倡導“自由開放”的網絡空間,是為其在全球攫取財富、輸出意識形態(tài)以及進行網絡攻擊提供便利。它們打著“人權”“自由”“開放”“安全”等旗號,將自身利益或小集團利益凌駕于其他國家利益之上,無視或否認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主權利益和發(fā)展訴求,這在本質上是霸權主義國家在數字化時代推行的新型殖民主義,是在網絡自由的幻象中推行的奴役政策。
網絡霸權主義的慣用伎倆是無中生有、無端指責,表現形式是有針對性地進行封鎖和制裁。網絡霸權主義者經常以其他國家的技術創(chuàng)新行為是推行“數字威權主義”為由采取對抗或制裁措施。但是,其采取行動的根本原因是對新興技術和商業(yè)模式帶來的變革的恐慌,是對其可能失去壟斷地位的恐慌。網絡霸權主義為維持既有的網絡優(yōu)勢或壟斷地位,對新興技術國家進行有針對性的封鎖和制裁的現象極為普遍。美國強推“未來互聯網聯盟”就是為了在封閉的“小圈子”里對持不同意識形態(tài)的國家進行封鎖和制裁創(chuàng)造條件。為了推行網絡霸權的保護主義戰(zhàn)略,美國多次以涉嫌國家安全為由對中國網絡企業(yè),如中興、華為、騰訊、字節(jié)跳動等,進行抵制或打壓。
網絡霸權主義危害網絡空間國際新秩序的建立。網絡霸權是經濟霸權和科技霸權在網絡空間的體現。20世紀90年代,美國利用經濟優(yōu)勢和網絡技術先發(fā)優(yōu)勢,確立了在網絡空間的主導地位。在利益訴求基礎上,美國依賴國際舊秩序建立盟友體系,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尋求“集體安全”。網絡霸權主義試圖將國際關系舊秩序下形成的利益格局和同盟關系轉移至網絡空間,阻撓網絡空間國際新秩序的建立。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構建網絡空間新秩序的中國方案
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網絡空間的延伸。在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的思想。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fā)出“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倡議,提出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的“四項原則”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五點主張”,為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發(fā)展提供了框架和方向。在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網絡主權理念,推動全球互聯網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邁進。第四屆到第八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分別以“發(fā)展數字經濟促進開放共享”“創(chuàng)造互信共治的數字世界”“智能互聯 開放合作”“數字賦能 共創(chuàng)未來”“邁向數字文明新時代”等主題闡釋和解讀共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命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契合和平與發(fā)展的時代主題,以實現世界人民共同福祉為目標,是構建網絡空間新秩序的中國方案。
與網絡霸權主義否定網絡主權不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以尊重網絡主權為基礎。網絡主權是國家在其管轄的網絡空間進行自主決策和管理并排除其他主體干涉的權力,是國家主權的自然延伸,以平等、自主與安全為基本價值理念?;诰W絡主權,各國在網絡空間國際治理中是合作而非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具有平等參與和決策的權力,可以據國情選擇網絡空間發(fā)展道路。網絡主權平等原則意味著,在網絡空間中任何國家不能將自身利益凌駕于其他國家之上,各國參與網絡空間治理時不應受制于人,不應淪為其他國家實現政治或經濟目的的附庸或工具。
與網絡霸權主義謀求個別或少數國家利益最大化不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以各國共同利益為出發(fā)點和歸宿。網絡霸權主義的利益基礎是單向維度的,由霸權國家單方強行確定。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利益基礎是平等協商、求同存異,尋求利益最大公約數,關注包括發(fā)展中國家和欠發(fā)達國家在內的利益訴求,兼顧科技強國與科技相對落后國家的利益,旨在消弭數字鴻溝,在全球范圍內共享數字時代紅利,實現共同發(fā)展和繁榮。
與網絡霸權主義依賴國際舊秩序不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旨在建立網絡空間國際新秩序。網絡空間需要秩序。叢林規(guī)則支配下的網絡空間會產生網絡技術惡性競爭、網絡黑客、網絡恐怖主義等亂象,陷入無序和混亂狀態(tài)。各國在關于網絡空間治理的理念、規(guī)則、方法等方面存在差異,如何協調因跨地域形成的緊張關系,網絡霸權主義與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提供了截然不同的方案。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需要擺脫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舊秩序的影響,以共商共建共享為原則建立網絡空間國際新秩序。
與網絡霸權主義采用零和博弈的對抗思維不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奉行合作普惠的理念。網絡霸權主義為維持其在政治、經濟領域的優(yōu)勢甚至壟斷地位,排斥他國技術創(chuàng)新和數據分享。推行網絡霸權主義的國家在意識形態(tài)主導下確定國家或地區(qū)之間的親疏關系,采取對抗甚至聯合抵制的方式破壞網絡空間的生態(tài)環(huán)境。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打破意識形態(tài)隔閡,以共同利益為紐帶聚集多元主體參與,有助于加強國家之間網絡信息技術的開發(fā)與合作,實現數據共享、互通有無,在利益共享和責任共擔的框架下促進經濟、文化、教育交流,整合全球資源,推動創(chuàng)新。
當今時代,先進與落后、文明與野蠻、真相與謊言在網絡空間中的碰撞更為直接和激烈。事實證明,只有警惕網絡霸權主義,堅持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形成以人類整體為視角的發(fā)展觀念和互聯網治理規(guī)則體系,人類才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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