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模式”來了,國家網信辦如何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設護欄?
央廣網北京8月3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馮爍)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報道,為進一步幫助未成年人減少網絡沉迷和不良信息影響,國家網信辦8月2日發(fā)布了關于《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覆蓋范圍由App擴大到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分發(fā)平臺,把“青少年模式”升級為“未成年人模式”。相關部門如何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設置護欄?
從“青少年模式”變成“未成年人模式”,為什么要調整這幾個字呢?
此次《指南》最大的亮點就是將全面升級“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所謂“青少年模式”指的是2019年3月,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牽頭,主要短視頻平臺和直播平臺試點上線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統”,該系統會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瀏覽內容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進行規(guī)范。
由于是非強制性使用,“青少年模式”在各網絡平臺上的具體設置并不完全相同。但通常都包括:進入或退出模式需輸入提前設置的四位密碼;進入“青少年模式”后,每次使用時長累計不能超過40分鐘,40分鐘后,如要繼續(xù)使用,則需再次輸入密碼。此外,“青少年模式”通常還禁止使用平臺的打賞、充值、提現、直播、發(fā)表觀點等功能。而內容方面,推送給用戶的也多為適合青少年觀看的學習課程、科普知識等。
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表示,從“青少年模式”升級為“未成年人模式”,這種表述上的變化體現了監(jiān)管部門對于青少年網絡防沉迷的相關措辭愈發(fā)嚴謹。
王四新說:“原來說的‘青少年模式’,首先在用語上是模糊的、方向性的,實際強調的是低齡人群,但青少年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在具體的人稱指代方面,比如具體哪個年齡段到哪個年齡段并沒有很明確的標準,所以將‘青少年模式’改成‘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有很標準的年齡段劃分,對于各個不同年齡段人群的民事行為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都有一些比較具體的規(guī)定,使用未成年人這個法律概念會更嚴謹。”
具體而言,《指南》提出,用戶在首次登錄“未成年人模式”時,移動智能終端應在入口提供設置生日、選擇年齡或年齡區(qū)間等多種方式供用戶自行選擇,并允許設置多個未成年人信息。用戶可在首次開機或系統設置選擇不需要“未成年人模式”,系統將不再出現相關提醒。從“未成年人模式”退出時,需要家長進行驗證同意,家長可基于現有移動智能終端認證機制,自行選擇密碼、指紋、人臉等識別方式進行單一或復合驗證。
王四新表示,相較以往的管理規(guī)定此次的《指南》更具有操作性。“《指南》的操作性很強,對于移動終端如何提供服務,入口開機的時候怎么辦,程序方即平臺怎樣為未成年人提供內容池建設、算法推薦服務及移動應用分發(fā)等問題,都有具體的操作流程。”
運行了這么多年的“青少年模式”為何成為“擺設”?
我們看到過太多這樣的案例,祖國的花朵沉迷短視頻,青少年打賞、充值等問題也頻頻發(fā)生。
“青少年模式”上線后,網上迅速涌現形形色色的“破解方法”,有的平臺盡管設置了“青少年模式”,但只要把APP卸載重新安裝,就能夠恢復原始模式;只需一個“身份證生成器”就可以破解“青少年模式”;有的軟件甚至僅需點擊一下,無需密碼就可以解除“青少年模式”。在更隱蔽的角落,還有一些不為人知的“解鎖”生意。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分析,此次的《指南》也是一次對“青少年模式”漏洞的補漏過程?!吨改稀窂娬{三方聯動,明確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和應用程序分發(fā)平臺之間應實現聯動,三者之間應提供必要接口和數據共享,滿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長監(jiān)督管理等功能。
朱巍說:“《指南》強調了技術責任,這是用戶在日常使用中的一個非常大的痛點。比如未成年人每天在A游戲平臺玩40分鐘,達到未成年人保護的時間上限就停止,而停止之后他可以到B平臺上去玩,家長就很頭疼,每個平臺這樣設置只是守土有責,孩子卻可以24小時不間斷地玩。所以這次《指南》也明確表示,移動終端、應用程序包括平臺必須要有必要的接口和數據共享,滿足未成年人防沉迷家長監(jiān)護管理的功能,如果不打通數據,那么我們的管理就可能成為泡影。”
這份《指南》還有哪些亮點值得關注?
透過這個《指南》我們也看到,家庭監(jiān)護和平臺責任現如今合二為一了,以前我們通常一說到未成年人網絡沉迷更多地會找平臺的責任,但實際上,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guī)定,家庭是教育孩子、引導孩子、保護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如果僅有平臺的努力,家長不作為,可能也管不好這個領域。
朱巍說:“《指南》在技術層面實際把家庭監(jiān)護和平臺責任合二為一了,如‘未成年人模式’應當支持家長通過賬號進行統一設置,而且它特別規(guī)定平臺應當為家長管理提供便捷的渠道。”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指南》對未成年人按年齡進行了分類管理,提出移動智能終端應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用戶提供差異化使用時長管理服務。當超過每日使用時限,移動智能終端應自動關閉除特定必要應用程序和家長自定義豁免的應用程序之外的其他應用程序。
朱巍分析:“把未成年人分為幾個年齡段,這樣分的最終的目的是什么?一是控制時長,針對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使用時長要有不同的限制。二是內容上要進行特別設置,要將內容和年齡段直接掛鉤,如不滿三周歲的應主要是啟蒙教育,以音頻為主,這一點非常重要。現如今將多方面因素配套起來,在統一的技術引領和家長配合下,將平臺主體責任做好,對未來的未成年人保護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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