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支持專柜驗貨”就一定保真嗎
承諾“支持專柜驗貨”就一定保真嗎
劉津寧
案情回顧
孟某在某數(shù)碼網(wǎng)店內看中了一部64G蘋果手機,商品頁面圖顯示為“全新國行”,官方標配,中國大陸版,而價格僅需3300元。下單前,孟某向商家詢問該手機是否為全新未激活,商家回復“本店所售手機都是蘋果原裝正品,未激活官換新機,支持蘋果官網(wǎng)查詢,專柜驗貨”。得到肯定答復后,孟某下單購買。孟某收貨后,發(fā)現(xiàn)手機顯示效果異常、屏幕模糊,想到賣家聲稱支持專柜驗貨,便前往專賣店驗機。不料,專賣店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系統(tǒng)內設備經診斷為美版64G設備,與國行產品有差異,且設備聽筒、底部邊框、屏幕與邊框接縫處存在差異。孟某訴至法院。經營者周某辯稱,孟某在下單前已知曉該手機為“官換機”,且與正品無區(qū)別,手機邊框、聽筒等問題是買家孟某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自然損耗,因此不存在欺詐。最終,法院判決周某退還孟某購物款,并支付三倍賠償9900元。
法官提示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商家出售的案涉手機為美版,設備外觀多處與在國內專賣店銷售的正版手機存在差異,但商家在商品介紹頁面將其描述為“全新國行”,在買家進行咨詢時也首先強調為“原裝正品”,通過隱瞞方式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購買,此種行為已構成欺詐,賣家周某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部分消費者對電子產品選購經驗不足,容易受到商家低價策略吸引,從而忽視低價背后可能存在的質量問題。尤其是在手機產品的買賣中,因為版本差別、全新機變翻修機等原因引發(fā)的糾紛較多,商家可能存在欺詐的情況。
對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若商家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可據(jù)此要求賠償。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作者單位: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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